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

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0年度營簡字第000494號高巧倫之民事判決正本1件

字型大小: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柳營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稿)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高巧倫之民事判決正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0年度營簡字第494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被告高巧倫之民事判決正本一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到院領取。
二、裁判書內容:111年12月16日民事判決。
 
附記:第1次國內、國外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2   日
 
 
 
書記官 謝靜茹
 
 
函 稿 代 碼:C055-25 公示送達(一)訴訟文書
股       別:察股
  • 發布日期:112-05-02
  • 更新日期:113-06-24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