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yles/Common//images/newtaipei/inner_bg.jpg)
:::
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年度新簡字第184號賴香敏即楊丁蘭繼承人之民事判決正本一件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新市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賴香敏即楊丁蘭繼承人之民事判決正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及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庭111年度新簡字第184號拆屋還地等事件,應送達被告賴香敏即楊丁蘭繼承人之民事判決正本一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到院領取。
二、裁判書內容:112年4月21日民事判決。
附記:第5次公示送達。(國外)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4 月 25 日
書記官 吳佩芬
- 發布日期:112-04-25
- 更新日期:112-04-25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