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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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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聲字第54號林怡萱即林八郎之繼承人之民事裁定正本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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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4月20日
南院武民映112年度司聲字第54號
主旨:公示送達相對人林怡萱即林八郎之繼承人之民事裁定正本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聲字第54號變換提存物事件應送達相對人林怡萱即林八郎之繼承人之民事裁定正本1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裁判書內容:112年4月20日民事裁定。
附記:第一次國外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4   月  20  日
書記官   許育菁

  • 發布日期:112-04-20
  • 更新日期:112-04-20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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