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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001823號楊湖月之民事陳報狀繕本一件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稿)
中華民國112年4月20日
南院武民辰110年度訴字第1823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楊湖月之民事陳報狀繕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本院110年度訴字第1823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被告楊湖月之民事陳報狀繕本一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附記:第6次國外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4 月 20 日
書記官 于子寧
- 發布日期:112-04-20
- 更新日期:113-06-24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