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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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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聲字第31號林書田之民事裁定正本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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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3月17日
南院武民壽112年度司聲字第31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相對人林書田之民事裁定正本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聲字第31號公示送達事件應送達相對人林書田之民事裁定正本1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裁判書內容:112年3月16日民事裁定。
附記:第1次國外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3   月  17  日

書記官   蘇秋純
 

  • 發布日期:112-05-18
  • 更新日期:112-05-18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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