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yles/Common//images/newtaipei/inner_bg.jpg)
:::
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1438號龍星昇第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即高雄區中小企業銀行清算人顧辛蒂(Cindy Ann Kuhlman)之民事裁定正本、112年3月6日準備程序筆錄影本、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3月15日
南院武民癸111年度訴字第1438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龍星昇第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即高雄區中小企業銀行清算人顧辛蒂(Cindy Ann Kuhlman)之民事裁定正本、112年3月6日準備程序筆錄影本、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各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訴字第1438號分配表異議之訴事件應送達被告龍星昇第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即高雄區中小企業銀行清算人顧辛蒂(Cindy Ann Kuhlman)之民事裁定正本、112年3月6日準備程序筆錄影本、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2年4月26日上午10時10分在本院第20法庭行言詞辯論。
附記:第2次國內、國外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3 月 15 日
書記官 王美韻
- 發布日期:112-03-15
- 更新日期:112-03-15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