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

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1547號龔笑紅即(龔芒東、蔡林清連、林賊)之繼承人、林子涵之開庭通知、履勘通知

字型大小: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3月8日
南院武民暢111年度訴字第1547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龔笑紅即(龔芒東、蔡林清連、林賊)之繼承人、林子涵之言詞辯論通知書、履勘通知各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訴字第1547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被告龔笑紅即(龔芒東、蔡林清連、林賊)之繼承人、林子涵之言詞辯論通知書、履勘通知各1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
㈠本件定於111年4月18日下午3時在現場履勘。
㈡本件定於112年7月31日上午10時在本院第13法庭行言詞辯論。
附記:第2次國內公示送達、國外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3   月  8   日

書記官   林幸萱
 

  • 發布日期:112-03-08
  • 更新日期:112-03-08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