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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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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家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年度婚字第220號阮如意之開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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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3月7日
發文字號:南院武家巳111年度婚字第220號
             
主旨:國外公示送達被告阮如意之起訴狀繕本、家事庭補正函及言詞辯論通知書1件。
依據:家事事件法第51條準用(家事事件法第97條準用非訟事件法31條)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婚字第220號離婚等(含未成年子女親權酌定、扶養費等)事件應送達被告阮如意之起訴狀繕本、家事庭補正函及言詞辯論通知書1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於上班時間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2年11月14日下午2時20分在本院第16法庭行言詞辯論。
附記:第1次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3   月  7   日

股       別:巳股
書記官   蔡雅惠
 

  • 發布日期:112-03-07
  • 更新日期:112-03-07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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