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

國外家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年度家繼訴字第83號陳保州、陳燕吟之開庭通知

字型大小: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3月2日
發文字號:南院武家巳111年度家繼訴字第83號
 

主旨:國外公示送達被告陳保州、陳燕吟之言詞辯論通知書1件
      。

依據:家事事件法第51條準用(家事事件法第97條準用非訟事件
      法31條)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家繼訴字第83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被告陳
    保州、陳燕吟之言詞辯論通知書1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
    應受送達人得於上班時間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2年6月6日下午2時20分在本院第16
    法庭行言詞辯論。

附記:第3次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3 月 2 日
股       別:巳股

書記官   蔡雅惠

  • 發布日期:112-03-02
  • 更新日期:112-03-02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