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

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0年度營簡字第609號黃佳達即黃金虎之繼承人之言詞辯論通知書共4件

字型大小: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柳營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稿)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黃佳達即黃金虎之繼承人之言詞辯論通知書共4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0年度營簡字第609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被告黃佳達即黃金虎之繼承人之言詞辯論通知書共4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於庭期前隨時到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2年5月8日上午10時整、112年6月5日上午10時整、112年7月3日上午10時整、112年7月31日上午10時整在本院第一法庭(臺南市柳營區義士路五段601號)開言詞辯論庭,被告應按時到場。
 
附記:第2次國外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2   月  22  日
 
 
書記官 謝靜茹
 
 
股       別:察股
  • 發布日期:112-02-22
  • 更新日期:112-02-22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