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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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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195號曹晉維之收取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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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2月14日
發文字號:南院武112司執迅字第1195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曹晉維之收取存款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195號債權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曹晉維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2   月  14  日
民事執行處迅股書記官李漢仁
 

  • 發布日期:112-02-14
  • 更新日期:112-02-14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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