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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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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9年度南勞小字第7號VUONG QUOC TRINH(王國呈)之民事判決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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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VUONG QUOC TRINH(王國呈)之判決正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9年度南勞小字第7號給付違約賠償金事件,應送達被告VUONG QUOC TRINH(王國呈)之判決正本一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到院領取。
二、裁判書內容:110年6月30日民事判決。

附記:第1次國內、國外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2   月  14  日
書記官 林幸萱
 

  • 發布日期:112-02-14
  • 更新日期:112-02-14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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