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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1932號盧敬裕之勘測函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2月11日
南院武民丁111年度訴字第1932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盧敬裕之勘測函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訴字第1932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被告盧敬裕之勘測函,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2年3月10日下午3時整在臺南市關廟區布袋尾段170-1、170-7、170-8、170-9、170-12、170-19、170-21地號勘測。
附記:第3次國外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2 月 11 日
書記官 李佳芮
- 發布日期:112-02-11
- 更新日期:112-02-11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