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助字第369號陳益隆之執行命令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2月9日
發文字號:南院武112司執助北字第369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陳益隆之執行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3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助字第369號債權人陳祚昌與債務人陳益隆間返還不當得利等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2 月 9 日
民事執行處北股書記官龔建宇
- 發布日期:112-02-09
- 更新日期:112-02-09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