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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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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 字第136192號何美絨即洪何美絨之查封通知、不動產鑑價函、陳述底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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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2月8日
發文字號:南院武111司執東字第136192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何美絨即洪何美絨之查封登記函、不動產鑑價通知、陳述底價通知各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36192號債權人有限責任臺南第三信用合作社與債務人何美絨即洪何美絨間給付借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2   月  8   日

民事執行處東股書記官陳淑貞

函 稿 代 碼:1.3.1 公示送達公告(中文版)(強30-1準用民訴149Ⅰ及150)
股 別:東股
擬 判:擬    判

  • 發布日期:112-02-08
  • 更新日期:112-02-08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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