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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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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助字第3649號陳益隆之執行命令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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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2月7日
發文字號:南院武111司執助北字第3649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陳益隆之執行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助字第3649號債權人陳永順等與債務人陳益隆間返還不當得利等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2   月  7   日
民事執行處北股

  • 發布日期:112-02-07
  • 更新日期:112-02-07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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