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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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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票字第121號曾婉榕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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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應送達之文書:
本院112年度司票字第121號聲請人陳躍文與相對人曾婉榕等二人間請求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相對人曾婉榕公告之文書如下。
一、聲請狀繕本一件。
二、民事裁定正本一件。
前開公告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送達事由:
一、應受送達人住居所不明,依聲請人聲請,裁定准為公示送達。附記第一次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2   月  7   日
 
書記官 張豐榮
 
 
函 稿 代 碼:H006-01I 公示送達公告
股       別:午股
 
  • 發布日期:112-02-07
  • 更新日期:112-02-07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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