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

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85號謝紋宜之庭期通知書及起訴狀繕本

字型大小: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2月2日
南院武民繼112年度訴字第85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謝紋宜之通知書暨起訴狀繕本各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3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訴字第85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被告謝紋宜之通知書暨起訴狀繕本各一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2年4月13日下午2時30分在本院第20法庭行言詞辯論。


附記:第1次國外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2   月  2   日
書記官   蕭雅文
 

  • 發布日期:112-02-02
  • 更新日期:112-02-02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