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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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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90617號許聰文之112.2.14拍賣通知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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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月17日
發文字號:南院武111司執廉字第90617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許聰文之一百一十二年二月十四日拍賣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90617號債權人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12-6641併案)等與債務人許聰文間返還消費借貸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   月  17  日
民事執行處廉股書記官曾盈靜

 

  • 發布日期:112-01-17
  • 更新日期:112-01-17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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