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

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年度營簡字第122號吳黄治、吳吉雄、吳安雄、葉吳月霞、吳月美、吳月娟之判決

字型大小: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柳營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吳黄治、吳吉雄、吳安雄、葉吳月霞、吳月美、吳月娟之判決正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營簡字第122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被告吳黄治、吳吉雄、吳安雄、葉吳月霞、吳月美、吳月娟之判決正本一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於庭期前隨時到院領取。
二、裁判書內容:111年12月30日民事判決。

附記:第4次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   月  4   日


書記官 吳昕儒

  • 發布日期:112-01-04
  • 更新日期:112-01-04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