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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1022號王茂祺之判決正本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1月4日
南院武民辛110年度訴字第1022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王茂祺之判決正本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0年度訴字第1022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被告王茂祺
之判決正本1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裁判書內容:111年12月29日民事判決。
附記:再次國內、外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 月 4 日
書記官 謝明達
- 發布日期:112-01-04
- 更新日期:112-01-04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