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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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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536號劉冠廷之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民事準備一狀繕本、函、土地複丈成果圖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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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1年12月23日
南院武民癸111年度訴字第536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劉冠廷之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民事準備一狀繕本、函、土地複丈成果圖影本各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訴字第536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被告陳星彤之準備程序期日通知書、民事準備一狀繕本、函、土地複丈成果圖影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2年3月22日下午2時30分在本院第27法庭行準備程序。
附記:第2次國外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2  月  23  日

書記官   王美韻
 

  • 發布日期:111-12-23
  • 更新日期:111-12-23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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