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

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聲字第741號莊宏南之民事裁定正本。

字型大小:
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1年12月16日
               南院武民佳111年度司聲字第741號
             
主旨:公示送達相對人莊宏南之民事裁定正本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聲字第741號返還提存物事件應送達相對人莊宏南之民事裁定正本1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裁判書內容:111年12月16日民事裁定。
 
附記:第1次國內、外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2  月  16  日
 
 
書記官   程伊妝
 
 
股       別:佳股
  • 發布日期:111-12-16
  • 更新日期:111-12-16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