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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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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8年度重訴字第271號龔異葉、龔妙葉之民事辯論意旨狀繕本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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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1年12月16日
南院武民金108年度重訴字第271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龔異葉、龔妙葉之民事辯論意旨狀繕本各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8年度重訴字第271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被告龔異葉、龔妙葉之民事辯論意旨狀繕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附記:第9次國外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2  月  16  日

書記官   楊雅惠
 

  • 發布日期:111-12-16
  • 更新日期:111-12-16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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