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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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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486號蔡姈妏之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起訴狀繕本、陳報狀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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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1年12月16日
南院武民永111年度訴字第486號
主旨:公示送達蔡姈妏(即謝𧗠珠之繼承人)之庭期通知書、起訴狀繕本、民事陳報狀繕本各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訴字第486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蔡姈妏(即謝𧗠珠之繼承人)之庭期通知書、起訴狀繕本、民事陳報狀繕本各1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2年4月18日上午9時30分在本院第26法庭行言詞辯論。
附記:第1次國內、國外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2  月  16  日

書記官   林彥丞
 

  • 發布日期:111-12-16
  • 更新日期:111-12-16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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