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yles/Common//images/newtaipei/inner_bg.jpg)
:::
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7年度司執字第106620號林書田之通知函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2月15日
發文字號:南院武107司執當字第106620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林書田之領款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7年度司執字第106620號債權人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林書田兼林天明之繼承人、林峻宏即林天明之繼承人間清償借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2 月 15 日
民事執行處當股書記官周曉萍
- 發布日期:111-12-15
- 更新日期:111-12-15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