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

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994號王萁菲之言詞辯論通知書、估價報告書

字型大小: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1年12月12日
南院武民辛109年度訴字第994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王萁菲之言詞辯論通知書、估價報告書各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09年度訴字第994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被告王萁菲之

言詞辯論通知書、估價報告書各1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2年1月12日上午9時30分在本院第19法庭行言詞辯論。
附記:再次國內、外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2  月  12  日

書記官   謝明達
 

  • 發布日期:111-12-12
  • 更新日期:111-12-12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