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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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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1531號魏慶宏之起訴狀繕本、111年10月19日民事撤回暨追加被告狀繕本、複丈成果圖影本及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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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1年12月5日
南院武民揚111年度訴字第1531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魏慶宏之起訴狀繕本、111年10月19日民事撤回暨追加被告狀繕本、複丈成果圖影本及通知書各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3款、第3項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訴字第1531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被告魏慶宏之起訴狀繕本、111年10月19日民事撤回暨追加被告狀繕本、複丈成果圖影本及通知書各一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2年2月23日下午3時整在本院第17法庭行言詞辯論。
附記:第1次國外公送。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2  月  5   日

  • 發布日期:111-12-05
  • 更新日期:111-12-05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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