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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06254號林章生之執行命令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1月28日
發文字號:南院武111司執西字第106254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林章生之執行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06254號債權人鄭正吉與債務人林章生間損害賠償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1 月 28 日
民事執行處西股書記官周信義
函 稿 代 碼:1.3.1 公示送達公告(中文版)(強30-1準用民訴149Ⅰ及150)
股 別:西股
擬 判
- 發布日期:111-11-28
- 更新日期:111-11-28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