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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年度南小字第1390號NGUYEN TRUONG GIANG(阮長江、越南籍)之宣示判決筆錄
主旨:公示送達NGUYEN TRUONG GIANG(阮長江、越南籍)之宣示判決筆錄正本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南小字第1390號返還借款事件,應送達NGUYEN TRUONG GIANG(阮長江、越南籍)之宣示判決筆錄正本1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到院領取。
二、裁判書內容:111年11月17日民事判決。
附記:第2次國外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1 月 18 日
書記官 林彥丞
- 發布日期:111-11-18
- 更新日期:111-11-18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