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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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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年度營小字第102號森普實業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理人陳柄宏之宣示判決筆錄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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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柳營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稿)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森普實業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理人陳柄宏之宣示判決筆錄正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營小字第102號給付違約金等事件,應送達被告森普實業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理人陳柄宏之宣示判決筆錄正本一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於庭期前隨時到院領取。
二、裁判書內容:111年8月18日民事宣示判決筆錄。
附記:第二次國內、外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1  月  17  日


書記官 謝靜茹
 

股       別:察股
 

  • 發布日期:111-11-17
  • 更新日期:111-11-17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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