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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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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0年度司執當字第40483(委外案號:111南金職戌字第603號)號陳信伊即陳寶隆即陳黃痛之繼承人之拍賣通知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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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1月16日
發文字號:南院武110司執當字第40483(委外案號:111南金職戌字第603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陳信伊即陳寶隆即陳黃痛之繼承人之拍賣通知 (111年11月14日起公告三個月應)乙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0年度司執當字第40483號債權人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蘇韋賓間清償借款強制執行事件,應送
      達如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三、本件係委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拍賣,委外案號:111南金職戌字第603號,聯絡電話:07-3351278戌組。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1  月  16  日

 

民事執行處當股書記官周曉萍
 

  • 發布日期:111-11-16
  • 更新日期:111-11-16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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