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yles/Common//images/newtaipei/inner_bg.jpg)
:::
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52368號吳永成之拍賣通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1月14日
發文字號:南院武111司執坤字第52368號
(委外案號:111南金職戌字第583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吳永成 (遷出國外)之拍賣通知 (111年11月16日第一次拍賣)乙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坤字第52368號債權人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吳永成 (遷出國外)間給付票款強制執行事
件,應送達如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三、本件係委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拍賣,委外案號:111南金職戌字第583號,聯絡電話:07-3351278戌組。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1 月 14 日
民事執行處坤股書記官周怡青
- 發布日期:111-11-15
- 更新日期:111-11-15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