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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聲字第293號相對人龍星昇第七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顧辛蒂之裁定正本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1年11月14日
南院武民化111年度司聲字第293號
主旨:公示送達相對人龍星昇第七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顧辛蒂之裁定正本。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聲字第293號限期起訴事件應送達相對人龍星昇第七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之法定代理人顧辛蒂之裁定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裁判書內容:111年10月13日民事裁定。
附記:第1次國內、國外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1 月 14 日
書記官 徐慧嵐
- 發布日期:111-11-14
- 更新日期:111-11-14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