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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17364號蘇信榮之囑託查封及指界鑑價函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1月10日
發文字號:南院武111司執迅字第117364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蘇信榮之指界及查封登記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17364號債權人林可薰與債務人蘇信榮間給付票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1 月 10 日
民事執行處迅股書記官李漢仁
- 發布日期:111-11-10
- 更新日期:111-11-10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