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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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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0年度司執字第67565號翁嘉鴻之期前改定分配表而另定分配期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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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0月31日
發文字號:南院武110司執湘字第67565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翁嘉鴻之期前改定分配表而另定分配期日函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0年度司執字第67565號債權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翁嘉鴻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31  日
民事執行處湘股書記官曾美滋
 

  • 發布日期:111-10-31
  • 更新日期:111-10-31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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