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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2520號李建邦之111年11月22日不動產拍賣通知一件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0月25日
發文字號:南院武111司執妥字第12520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李建邦之111年11月22日不動產拍賣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12520號債權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李建邦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25 日
民事執行處妥股書記官任婉筠
- 發布日期:111-10-25
- 更新日期:111-10-25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