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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345號林子堯、林怡妘即林君怡之閱卷通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1年10月11日
南院武民溫110年度訴字第345號
主旨:公示送達相對人林子堯(遷出國外)、林怡妘即林君怡之閱卷通知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0年度訴字第345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相對人林怡妘即林君怡之閱卷通知,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附記:第2次國內公示送達、國外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11 日
書記官 莊月琴
- 發布日期:111-10-13
- 更新日期:111-10-13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