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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年度營簡字第444號侯進丁之判決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柳營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侯進丁之判決正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營簡字第444號代位分割遺產事件,應送達被告侯進丁之判決正本一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於庭期前隨時到院領取。
二、裁判書內容:111年10月7日民事判決。
附記:第4次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12 日
書記官 吳昕儒
- 發布日期:111-10-12
- 更新日期:111-10-12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