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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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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家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年度亡字第46號洪玉媚之訊問程序通知書1件、聲請狀繕本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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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國內、國外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0月3日
發文字號:南院武家戊111年度亡字第46號
附件:
             
主旨:公示送達相對人洪玉媚之訊問程序通知書1件、聲請狀繕本1件。
依據:家事事件法第97條準用非訟事件法31條準用民事訴訟法第第149條第3項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亡字第46號死亡宣告事件應送達相對人洪玉媚之訊問程序通知書1件、聲請狀繕本1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於上班時間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1年11月7日上午9時30分在本院第16法庭開訊問庭。
附記:第1次公示送達。

書記官  李雅涵

  • 發布日期:111-10-03
  • 更新日期:111-10-03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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