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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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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助字第1336號陳勇志之執行命令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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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9月26日
發文字號:南院武111司執助實字第1336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陳勇志之執行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3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助字第1336號債權人施宣健與債務人陳勇志間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9   月  26  日
民事執行處實股書記官蘇婉婷
 

  • 發布日期:111-09-26
  • 更新日期:111-09-26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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