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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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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42657號包日娟即黃培光之繼承人之執行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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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9月25日
發文字號:南院武111司執坤字第42657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包日娟即黃培光之繼承人之執行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42657號債權人張雅俊與債務人包日娟即黃培光之繼承人間返還借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文書:執行命令1件。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9   月  25  日
民事執行處坤股書記官周怡青
 

  • 發布日期:111-09-26
  • 更新日期:111-09-26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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