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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1888號黃葉采葑之言詞辯論通知書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1年9月20日
南院武民繼110年度訴字第1888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黃葉采葑之庭期通知書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0年度訴字第1888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被告黃葉采葑之庭期通知書一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1年11月3日下午2時40分在本院第20法庭行言詞辯論。
附記:第5次國內、國外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9 月 20 日
書記官 蕭雅文
- 發布日期:111-09-20
- 更新日期:111-09-20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