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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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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48833號蔡佳玲、蔡冠緯法定代理人張秋香之111.10.4拍賣通知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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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9月13日
發文字號:南院武111司執廉字第48833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債務人蔡佳玲、債務人蔡冠緯法定代理人張秋香之一百一十一年十月四日拍賣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48833號債權人蘇振發等與債務人債務人蔡佳玲、蔡冠緯間拍賣抵押物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9   月  13  日
民事執行處廉股書記官曾盈靜

  • 發布日期:111-09-13
  • 更新日期:111-09-13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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