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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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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249號許陳金、許玉香、邱聖偉、邱燕蒂(WARIYANTI‧INGGARWATI)之民事追加被告狀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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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1年9月8日
南院武民雨110年度訴字第249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許陳金、許玉香、邱聖偉、邱燕蒂(WARIYANTI‧INGGARWATI)之民事追加被告狀繕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0年度訴字第249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被告許陳金、許玉香、邱聖偉、邱燕蒂(WARIYANTI‧INGGARWATI)之民事追加被告狀繕本一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附記:第4次國內、國外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9   月  8   日

書記官   周玉茹
 

  • 發布日期:111-09-08
  • 更新日期:111-09-08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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