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

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年度南小字第560號張青萍(CHONG CHING-PING)之民事判決正本1件

字型大小: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張青萍(CHONG  CHING-PING)之民事判決正本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南小字第560號清償借款事件,應送達被告張青萍(CHONG  CHING-PING)之民事判決正本1件,
       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到院領取。
二、裁判書內容:111年8月30日民事判決。
 
 
附記:第2次國內、國外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8   月  31  日
 
書記官 沈佩霖
 
 
 
  • 發布日期:111-08-31
  • 更新日期:111-08-31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