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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249號許陳金、許玉香、邱燕蒂(WARIYANTI‧INGGARWATI)、邱聖偉之開庭通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1年8月30日
南院武民雨110年度訴字第249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許陳金、許玉香、邱燕蒂(WARIYANTI‧INGGARWATI)、邱聖偉之通知書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0年度訴字第249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被告許陳金、許玉香、邱燕蒂(WARIYANTI‧INGGARWATI)、邱聖偉之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1年10月3日下午2時10分在本院第28法庭行言詞辯論。
附記:第3次公示送達(國內+國外)。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8 月 30 日
書記官 周玉茹
- 發布日期:111-08-30
- 更新日期:111-08-30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