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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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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63582號吳秉洋即吳昭龍之定期詢價兼通知參與分配及陳述底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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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8月24日
發文字號:南院武111司執速字第63582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吳秉洋即吳昭龍之定期詢價兼通知參與分配及陳述底價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3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63582號債權人和潤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吳秉洋即吳昭龍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8   月  24  日
民事執行處速股書記官湯正裕
函 稿 代 碼:1.3.1 公示送達公告(中文版)(強30-1準用民訴149Ⅰ及150)
股       別:速股
擬       判:擬    判
 

  • 發布日期:111-08-25
  • 更新日期:111-08-25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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