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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63908號陳文欽之不動產鑑價函1件。定期詢價兼通知參與分配函1件。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國外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8月11日
發文字號:南院武111司執如字第63908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陳文欽之不動產鑑價函1件。定期詢價兼通知參與分配函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63908號債權人富邦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陳文欽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8 月 11 日
民事執行處如股書記官蘇美燕
- 發布日期:111-08-11
- 更新日期:111-08-11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