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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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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1030號徐張玉桂之原告民事陳報狀繕本、宏宇不動產估價鑑價摘要影本、原告民事準備書(二)狀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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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1年8月8日
南院武民水110年度訴字第1030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徐張玉桂之原告民事陳報狀繕本、宏宇不動產估價鑑價摘要影本、原告民事準備書(二)狀繕本各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本院110年度訴字第1030號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事件應送達被告徐張玉桂之原告民事陳報狀繕本、宏宇不動產估價鑑價摘要影本、原告民事準備書(二)狀繕本各一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附記:第3次公示送達(國外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8   月  8   日

書記官   高培馨
 

  • 發布日期:111-08-09
  • 更新日期:111-08-09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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